日前,省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《辽宁省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》,要求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,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。
我省要求,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,强化纠风工作思想体系建设。优化调整省级纠风机制成员单位,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。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,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间、与纪检监察机关间的定期会商机制。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,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。切实推进全行业“受贿行贿一起查”。
同时,针对重点领域不正之风问题开展集中整治。重点整治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,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、医药代表,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“带金销售”,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、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;以及在药品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,不履行采购合同,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、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、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;普惠制认证、日常监督、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出现的不正之风问题;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(协)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问题。
根据要求,我省还将切实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,深入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,聚焦骨科、血液净化、心血管内科等重点科室,药品、耗材重点领域,虚假就医、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,实施重点整治,切实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。
此外,坚决打击医疗领域乱象。落实落细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,持续推进《辽宁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》,从“标本兼治”两个维度坚决惩治“红包”、回扣等行风问题。着力推进工作落实,要压实部门、机构负责同志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,对照纠风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领域,做好组织落实工作,对标对表建立工作台账,加强问效追责问责,推动完善长效机制建设。